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为了保证自己追偿权的实现,达成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其追偿权提供担保的合同。比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该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中存在的主要法律关系包括:

  • 借款人与出借人间的借款合同,又称主合同或本合同,是引起担保与反担保关系的基础法律关系或原因行为。
  • 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是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定,既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又是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
  • 担保人与借款人或第三人之间的反担保合同,依赖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产生而产生,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

民法典规定的主要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适合反担保的担保方式通常只有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并不适用于反担保。这是因为留置作为法定的担保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留置手段,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而反担保是债务人向为其担保的原始担保人提供担保,其先提条件要求原始担保人是第三人,而留置不存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状况,故留置不能适用反担保。定金担保具有其特殊性,它是预付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虽然在理论上定金可以用作担保的方式,但支付定金会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价款或酬金的能力,故在实践中很少采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3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与区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4 反担保合同范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注:作者对部分协议条款有所保留,完整文本敬请电话联系我们,付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