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切实保障考生及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依据《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招生考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学院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
学院成立以博士点负责人为组长的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考核组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考核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科研创新能力、初试和复试考核。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人(含申请审核制方式已招收的5名博士生)。具体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满足我校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中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四、资格审核
(一)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在4月15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ahsf401@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材料提交要求为:
所有材料均提交PDF格式(材料8除外),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对文件排序整理(材料需分类标明清楚,请勿整合到一个PDF文件内),形成压缩包文件,以“报名号+考生姓名”命名后发送。
需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
2.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3.《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4.政治审查表(需盖章)。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扫描件。
6.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材料(2017年-2022年)扫描件,包括:(1)已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不含已录未发论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全文);(2)专著(含译著)的封面及版权页;(3)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4)科研奖励证明材料等;(5)其他科研成果材料。
7.其他:网报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教育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4)。
(1)上述材料在考生参加考核时或拟录取后需提交原件供审核,请考生注意保管。
(2)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发放准考证。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准考证打印。
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版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准考证可下载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4月24日。
五、科研创新能力评定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六、初试
(一)时间安排
4月17日(周日)下午2:30-4:30。笔试时间共计120分钟,考生通过一次笔试完成。网络远程笔试答题纸模板详见附件5。
(二)考核内容
科目包括: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具体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三)考核方式
初试采取网络远程闭卷笔试方式,使用双机位进行远程视频监控,考生独立居家参加初试。
具体方式和要求详见《教育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笔试工作办法及考生操作说明》。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安装好指定软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远程测试。
七、复试
(一)复试资格
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以不低于1:2的比例按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10%+(初试成绩÷3)×20%”)择优确定,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时间
4月23日(周六)上午8:30。原则上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原则上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办法和考生操作说明待初试后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安装好指定软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远程测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术潜力与思维品质。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最终复试成绩为考核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八、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10%+(初试成绩÷3)×20%+复试成绩×70%
(二)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审批,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公示。
2.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以满分100分计算)。
3.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协议提交到录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诚信考试要求
初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的《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要做到复试过程中不录音、录像和录屏,不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在相关科目所有考生全部结束复试前不准泄露考题信息。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我校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换或填报错误,请准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手签书面申请扫描件联系报考院系修改。
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调试好设备与网络,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提前进行演练。如因考生个人主观、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中断的,将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
十一、体检安排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考生。如有变化,以学校及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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