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

一、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二、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需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待遇申请审核通过后每年需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四、养老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及时到银行办理,可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润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

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办理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申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将不能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需申领,请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申领前提出。

六、注意事项:

1.请通过“查询服务”查询、核对本人养老、医疗历史缴费记录是否有误,如有疑问请到就近社保窗口咨询;

2.有视同年限未审核的,请办理“企业职工历史信息审核申请”业务后再申请;

3.有异地社保未转入本市的,请办理转入后再申请;

4.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相关政策请咨询市医保部门。

七、职工电子退休证领取:

1.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审批通过后,微信关注、进入“深圳社保”公众号;

2.选择“便民服务”中的“个人业务办理”,登陆个人账户;

3.进入“待遇信息查询”功能,选择“职工电子退休证”功能查看职工电子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