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监督,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眉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检察活动进行监督。
此次活动中,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取了司法所对4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介绍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疾病治疗、病情复查、日常监控监管、入户走访、学习及公益劳动等情况。同时对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检查,并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豆某某进行了家访,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其服从监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全面了解今年以来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考核奖惩、解除矫正、执法档案管理、教育矫正等方面的情况。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对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个性化教育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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