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司机,汽车在城市道路上平稳流畅地打灯变道、遇到红灯及时停车、方向盘自动转动,这不再是科幻电影里的场景——8月1日起,深圳允许无人驾驶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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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不配备驾驶人,在交通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人工操作的汽车。

智能汽车据央视网报道,从8月1日开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合法上路。

据悉,目前在深圳市福田区,自动驾驶出租车已经有超过200个站点,每天在外运营和测试的车辆有70台左右,当前仍是试水阶段,乘客免费搭乘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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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也对无人驾驶产生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据了解,有驾驶人的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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