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法院作出关于两名花季少女出租房内燃气中毒死亡,房东、燃气公司共计赔偿近 70 万的二审判决,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案件?
就读于重庆市某技工学校同班女生曾某、邱某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与该套房屋业主王某甲签订。租房后,曾某、邱某住大卧室,王某、戴某住小卧室。入住后的一天早上起床后,王某、戴某因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进了医院治疗,戴某母亲曾前来照顾。几名女孩意识到可能是因为小卧室关门后不通风,后有人开热水器洗澡,燃气废气从窗户进入小卧室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遂让住小卧室的王某、戴某二人晚上睡觉时不关门,却未对燃气废气可导致中毒的隐患足够重视。
2021年4月22日晚,因邱某带了朋友回来,有外人在感觉不方便的王某、戴某二人洗漱后,便将小卧室房门关闭后休息。曾某随后洗澡并在大卧室休息,邱某洗澡后则与朋友在客厅休息。23日早上7点左右,王某、戴某被发现死于小卧室内,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结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两位受害者母亲将房东、燃气公司、物业公司和房屋中介一并告上法庭
悲剧事故发生后,两位受害者的父母诉至一审法院,理由是房东王某甲没有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燃气公司未尽到对天然气日常检查检修的义务,房屋中介公司未对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物业公司在该房屋装修时也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由于上述被告均有过错,才导致了女儿死亡悲剧,遂要求上述四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每人80余万元。
本案中曾某、邱某的死亡和谁的关系最大,谁就应当承担赔偿的金额越多,这也是不同主体产生异议的关键原因,应当根据各方的过错大小比例,是导致本案受害人死亡的可归责的法律原因,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判定其责任。
那么,谁的责任最大,各方责任占比多少才合理?
本案中,该出租房屋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是本案事故发生的根本、重大原因之一,也是导致两名少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谁对房子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呢,很明显是房东。其次,燃气安全和燃气公司有着密不可分的责任,燃气公司在居民使用燃气的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安全检查的义务,也是燃气公司承担责任比例的重要影响因素。据报道,违规开通天然气的过错则为本次事故的发生开启了危险源。
另外某、戴某等四人缺乏生活常识和安全意识,燃气使用至关重要,作为成年人对燃气使用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常识。在事发前二人就出现过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但事发当晚仍然闭门休息,这很明显的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最终,二审法院判处房东王某甲对受害人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燃气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加上一审中王某和戴某的死亡应由其自身承担60%的主要责任,没有上诉。按比例计算后判决王某甲赔偿王某父母259695元,赔偿戴某父母262695元;某燃气公司赔偿王某父母86565元,赔偿戴某父母87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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