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的处理?
彩礼要返还吗?
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
彩礼返还与否以及返还多少,要综合评判,比如:
(1)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
(2)彩礼数额
(3)彩礼用途
(4)是否生育子女
(5)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和经济水平等因素。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处理彩礼返还纠纷应当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给付的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具体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同时还会考虑:
1、彩礼给付是否存在借结婚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的情形。
2、彩礼给付是否存在恋爱期间小额赠与(如情人节发的520、1314红包等、)的情形。
3、双方是否已经实质形成长久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的情形。比如共同生活主要体现在:相互之间共同为家庭贡献力量,相互扶助、相互照顾、精神慰籍,共同承担生活负担等。
4、对于某些仅登记结婚,并未实际共同生活的,一般应返还彩礼。
5、彩礼返还的范围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对于已经给付的彩礼是否因为筹办婚礼买了婚礼用的东西而支出了必要费用或者在共同生活中正常消耗了。抑或给付高价彩礼,离婚后无力负担再娶的费用等。
文|张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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