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房屋是拆了又盖,盖了又拆。一轮又一轮的循环让钢筋水泥的铁蹄向前疾驰,但是在驰骋的过程中总有一些复杂又凌乱的纠纷。这不又来了一个判决书,原告人郭某在我所付璐律师和王健松律师的努力下确认自己的房屋被违法拆除,原告获得被告相应的补偿。
事情发生在河北张家口市,2016年郭某的房子被纳入区政府的拆迁范围之内。2019年1月4日原告房屋被强制拆除,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原告申请了信息公开。结果可想而知对于区政府的回复原告认为被告做出的征拆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严重违法。就这样一纸诉状原告郭某将区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区政府的行为违法,损害了权益该赔赔,该补偿补偿。
庭审过程是双方证据的博弈,最终区政府败下阵来。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判决:1.征收房屋拆除房屋的行为是行政违法。2.责令被告张家口某区政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在本案当中有两点需要注意:
1. 在拆迁征收的纠纷当中如果作为被损害利益的一方我们一定要先申请政府的信息公开,民告官本来就有天生的劣势加上信息的不对称会让被损害方处于危墙之下,轻则无证据重则败诉。正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不要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在我们代理的案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一问三不知,原因就是因为你不去找对你有利的信息,如果这样胜诉也就无从谈起了。
2. 征拆属于法律服务中的特殊领域,专注在征拆领域的律师一定比什么案件都做的律师专业度更高。在遇到特殊案件的纠纷时希望当事人能够多寻找该领域的律师。寻找到正确的律师可以让案件事半功倍。
拆迁征收案件错综复杂,民告官的地位也是决定了我们当事人的地位。最后希望各位看官遇到拆迁征收案件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合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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