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据媒体报道,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

消息一出,顿时群情激奋,网友们纷纷指责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太夸张,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并为国务院督查组及时纠正处罚点赞。

处罚看似合法为何却引来众怒

因为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处罚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大家一眼就能看出来。

相信指责处罚错误的人,大部分都不是小商小贩,可能其中一定比例的人还从小贩手里买到过假冒伪劣产品,但这并不影响现在大家都站在小贩一边,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进行谴责。如果处罚的真正的不法奸商,大家叫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替被处罚者出头。

近期出现的“安徽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上饶“统一拆除店铺招牌上的经营内容”,各地多次出现的“统一换商店门头”等事件,情况都很类似,事件一经传出,网上谴责铺天盖地。什么原因?就是大家警惕部分行政机关念歪经,假借执法行为侵害群众的利益。

法律不管怎么定,执法无论怎么搞,目的都应该是为老百姓的利益。司空见惯的几块钱的事,让有些人一搞就罚款几万元,还连罚20多家,从小的方面讲,可能会影响到这20多个家庭,从大的方面讲,你这么个处罚方法,以后大家还到哪去买菜。

当然,食品安全也不是小事,对该管理的必须要管,群众的事情用群众的方法解决,完全可以采用适当的罚款、批评、责令改正的方法,但巨额罚款绝对不是一个可行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