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

公告内容中显示:在省局组织的检查中,发现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及时整改停止生产活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依法对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罚款25000元

除此之外,该公司此前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龙源牌快便茶,总灰分检出值为9.8%,高于8.0%的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并且2020年陕西飞检结果中也同样点名过该企业

十余家药企被处罚

另外,据各地药监局公示,近期已有13家药企/药店被行政处罚,他们分别是:西安科悦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臻卓义齿有限公司、西安瑞美医药有限公司、西安久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安康鑫海康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石宇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祥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海王十堰医药有限公司、武汉惠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百姓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来源:医药慧、各地药监局

整理:W.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