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13时41分,贾*宽(咸阳市三原县马额镇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车架号:LZSHOHZM1G8042346)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沿铜川市新区鸿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郭家村村口时被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数值为7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一)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建议对贾*宽处罚款二百元。和第九十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建议对贾*宽处罚款一千元罚款。及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五百元罚款,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处二千元罚款,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之规定,建议对贾*宽处罚款五百元。以上合并建议对贾*宽处罚款一千七百元。
交警提示:车子无牌莫上路,无证上路实不该,酒后驾驶更违法,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规,确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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