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家长是刚通过落户广州拿到了广州集体户口,但小孩已经在私立民办小学升学了,那么就会涉及到“私转公”,就是从私立小学转到公办小学入学。这样就能在广州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了。

一般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特别注意的是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是不予转学的。

除此,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转学的公立小学是热门学校的情况下,是大概率不成功的,转学成功的关键是,该转入的学校有“学位”。

转学的大致流程

下面是结各区与群友家长反馈的情况的转学、插班情况:

天河区

①转学申请时间:一般在学期结束前第三周的工作日内

②申请材料:

  • 全国学籍信息表
  • 父母及小孩的户口本
  • 父母及小孩的广州房产查册
  • 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 有效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单位公房证明材料、3年以上租房备案(租期从递交转学申请的学年开始往后三年以上)等;

③天河区转学流程图:

白云区

白云区转学需要户籍和居住地一致才接受转学,转学资料是提交给意向入学的片区教育指导中心,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若意向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统筹到指导中心管辖片区的其他公办小学。如果片区内都无空余学位,则会告知转学不成功,明年继续申请。

白云区转学流程

①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

②申请材料:

  • 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 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 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 学生身份证或身份证回执
  • 加盖原学校公章的国网学籍表或国网查询截图,原在广州市内就读的还需提供加盖原学校公章的市网学生信息表;
  • 填写完整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 实际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

③转学安排

1.“人户一致”地段生

具有白云区户籍且“人户一致”地段生到地段学校申请,如地段学校有空余学位,由地段学校接收;如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地段学校将材料上交给属地教育指导中心视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人户不一致”统筹生

具有白云区户籍,户籍地址和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统筹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视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荔湾区

①办理转入条件:户籍在荔湾区,居住在荔湾区,符合“人户一致” 条件。

②转学申请时间: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③申请材料

  • 《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
  • 《转学申请书》(监护人签名)
  • 转学生户口本首页、内页原件
  •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和备案登记原件、复印件
  • 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 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仅限于广州市内就读的学生提供)

④办理转学的流程

1.家长直接把申请材料交给实际(租房备案)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

2.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3.已在本区就读公办小学实际居住地与现就读公办学校及申请转入学校距离在三公里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越秀区

因家庭迁移迁户、新入户、回国就读等情况要求转学回越秀区就读的小学生,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持户籍、居住地(如监护人本区房产证、监护人租住本区房屋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备案)等相关佐证资料、向实际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该校仅为受理点)提交转学申请,学校核查后,交越秀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越秀区教育局按照《越秀区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安排学位。

①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后第一、二周。

②特别注意: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同一学区安排学位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同一学区内地段转学。

海珠区

①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下一学期转学,或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该学期转学。

②所需材料

  •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名);
  • 学生身份证;
  • 学生及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协议书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 学生成长手册(初中转学提供);
  • 学生出生证;

南沙区

①申请流程

(一)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户籍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镇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南沙区其他镇街户籍学生,由父母网上填报转学申请,并根据网上预约的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招考办现场审核。

②申请材料

  • 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 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 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租赁备案、拆迁协议等)。

花都区

①办理时间:每年的6月28-29日和12月28-29日,可申请办理下一学期的转学。

②、转学流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出生证、实际居住有效文书材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等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属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提出转学申请,教育指导中心核查无误后,统筹安排学位,交区教育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接收学校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入学手续,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完成网上转学手续。

③注意事项:转学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转学不存在人户一致对口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在同一片区安排学位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同一片区内地段转学。

从化区

①转入本区学校或区内转学

因家庭迁移迁户、新入户、回国就读等情况要求转学回本区就读的义务教育户籍学生,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向区教育局或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提交转学申请,资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按照《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学位。接收学校收到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进行网上转学手续。

②申请资料:

  • 转学申请书
  • 户籍证明材料
  • 居住证明材料
  • 全国学籍信息表(转出学校提供)。

③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两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两周。

④注意事项:3公里范围内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学;

番禺区

①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②转学审核一般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广州市内转学。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拟转入学校,经拟转入学校在学位允许前提下审核同意接收后,向拟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转入学校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是广州市学籍系统、全国学籍系统网上办理该生转学审核流程。学生在广州市内正常转学,不需办理纸质转学审核流程。

(二)跨市转学。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拟转入学校,经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拟转入学校根据学生身份证信息在全国学籍系统提交转入申请,转出、转入学校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网上办理该生转学审核流程,市内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作市外转入(出)处理。

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如拟转入学校无特殊要求,不用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入地如有其他合理要求的,转出学校应尽力配合。

(三)个人不能在网上办理学生转学。学生转学必须由学校在网上操作,同时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学生或其家长不需要到区教育局办理学生转学手续。若网上操作其中一个步骤审核不同意,该转学申请即中止,学籍退回原在读学校。

黄埔区

一、办理流程

(一)黄埔区户籍学生。

①提交资料:家长向户籍或居住地对应的地段学校提交资料

②申请资料:

  • 转学书面申请书原件(由家长自己写清楚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就读年级、学籍号及转学原因);
  •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学校需核对原件);
  • 家庭房产证明或租赁备案表或宅基地证等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需核对原件);
  • 学生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如果原就读学校未提供,则由接收学校在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

③接受顺序:

  • 在“人户一致”,按照广州市外学校转入→广州市内、黄埔区外学校转入→民办学校转入的顺序安排。
  • 人户一致条件,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可由学校按前述接收顺序排队轮候录取。
  • 学位不足或属黄埔区集体户且未享受黄埔区公办学位的,由学校将家长的申请材料上交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原则上统筹安排一次。

④注意事项:原则上区内公办学校间不转学,由接收学校视距离远近等具体情况酌情办理。

(二)非黄埔区户籍学生。

①提交资料:家长向意向学校提交资料

②申请资料:

  • 学生转学书面申请书原件(由家长自己写清楚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就读年级、学籍号及转学原因);
  •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学校需核对原件);
  • 家庭房产证明或租赁备案表或宅基地证等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需核对原件);
  • 学生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如果原就读学校未提供,则由接收学校在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

二、申请时间:学期结束放假前的一周内递交纸质材料,新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在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移。

增城区

①申请转学时间: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

②转学流程:到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后交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剩余学位和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③如果街镇片区学位不足,优先人户一致的学生插班转学,如果没有学位,则不接受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