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2022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开始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待遇享受: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90元/人月)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年满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惠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