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回族镇地处宁陕县东北部

是陕西省三个回族镇之一

这里因红色文化旅游而闻名三秦

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

“陕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

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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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法院江口法庭,地处秦岭腹地和安康最北端,法庭驻地位于陕西省三个回族镇之一的江口回族镇,左边紧依江口烈士陵园,这里因其红色文化旅游而闻名三秦,2001年该陵园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陕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庭干警长期沐浴在红色文化熏陶和革命精神鼓舞下,因而成就了一批批优秀法官,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2009年以来,江口法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五好法庭”、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案件质量先进法庭”,近三年法庭庭长魏富军同志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全市法院“双进”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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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范创建,践行服务宗旨

2018年,江口法庭申报创建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示范法庭”,工作条件基本得到改善。2022年,宁陕法院按照全省第二批“示范法庭”创建要求,对江口法庭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功能用房、信息化硬件设施更加完备,网络化应用更加广泛,让辖区群众能够享受到最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法庭队伍结构经过整合,也更加合理,干警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

在创建工作的推动下,法庭不断扩宽便民渠道,落实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和网上开庭等“一站式”服务举措,以更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理念,全力满足和适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庭的新期待新需求。2022年8月,江口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全省第二批“示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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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立案

2021年7月21日,法庭接到一起电话起诉赡养纠纷案,在得知原告已80岁高龄、行动不便情况后,立即采取上门立案方式,面对面听取诉求、了解老人生活状况,现场帮其完成立案。案件审理中,依据《民法典》规定,判令五被告每月支付老人生活费、护理费及定期看望老人。宣判后,五被告均按判决内容自觉履行,老人晚年生活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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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务实担当,展现司法作为

近年来,江口法庭持续做好诉服团队入驻工作,选派干警常驻镇综治中心,主动对接,灵活开展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服务。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及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工作,参与驻镇站所系列轮回宣讲团活动,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进社区、学校、企业、清真寺进行宣讲,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定调解员培训方案,组织培训,通过以案说法、指导案例等,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与县直部门、司法所、镇村形成“三调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移民搬迁安置、扶贫项目工程建设和土地承包、租赁等纠纷,以法治方式和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今年8月26日,法庭被江口镇人大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2022年6月8日,法庭接到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的电话邀请,遂联系县农水科技局、金川镇政府、村委会,到村开展联合调解工作,通过法官讲法说理和积极引导,73岁的姜老汉听取了法庭意见,现场同意退还侵占的1.12亩土地。在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法庭当即进行司法确认,两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该案的调解,得到当地镇党委和群众的一致肯定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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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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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界

2021年8月,江河村34户村民为53.54亩土地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土地无法耕作。江口法庭作为该村的协助帮扶单位,得知后很快到村研判,随后立案受理。审理中,法庭迅速传唤被告到庭,就拖欠租金、逾期违约金、土地恢复等事项逐一调解。为抢抓时节,首先解决了土地恢复施工问题。很快,50余亩“林地”全部恢复为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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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解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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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享受司法红利

2022年3月,江口镇积极引导农户发展鲜食玉米种植产业,将刚恢复的地块定为示范点,村民纷纷响应,播下玉米种子。经过村民的辛勤耕耘,鲜食玉米喜获丰收,在采收时节,法庭和农户共同绘就了美丽的丰收画卷和司法助农润民心动人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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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色创新,促进民族融合

法庭所在地江口回族镇,回民人口占比31.4%,化解少数民族矛盾,维护民族团结,成为法庭的职责和使命。在多年审判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法庭针对辖区回民聚集区地域特色,推出“乡贤调解”,邀请当地回民乡贤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回族群众纠纷调处工作,采用“法官讲法、乡贤说理”二者互补的方式,既尊重少数民族习惯、人文习俗,又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在法律范围内消除抵触情绪,让回民群众从心里面接受认可调解协议内容,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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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乡贤调解”机制参与纠纷调处

自引入“乡贤调解”机制后,回民群众对法庭的亲和力、信任度大大加深,在纠纷调处中调解成功率也显著提升,目前法庭受理的回族群众案件数大幅下降,除了诉前调解之外,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不超过全镇涉诉案件的10%,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矛盾大幅下降和民族融合全面发展。近年来,辖区民族团结工作捷报频传,江口回族镇9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来源:安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