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临汾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临汾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监事长。临汾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县市)36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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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洁指出,“临汾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事务迈上新台阶,步入了职业化、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的道路,对于充分发挥各机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服务和保障临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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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洁副院长对破产管理人协会提出四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勉尽责,将破产管理工作融入到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经济发展、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思考研究。

二要积极履行职责

要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在政府、社会、企业和破产管理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在破产管理人之间架设交流平台,支持会员承办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交流学习

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注重向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切实提升标准、争创一流,着力打造临汾破产管理人工作品牌。

四要加强制度建设。

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增强行业自律和风险防控,努力做到“依法、公正、准确、高效”。

临汾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必将对推动我市全面实施依法治市、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