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刘强东2018年明尼苏达州QJ案件,四年拉锯战将在10月3日开庭。

却传来双方和解,据双方律师说当年双方误会,双方自愿和解,至于内容双方协议不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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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开庭,看刘静尧如何狡辩,却一句误会就完事了?

不对啊,明明是刘静尧活蹦活跳地挽着刘强东,邀请他去自己的公寓喝咖啡,不知哪个缺德的同学报警,警察上门,有录像显示刘静尧开门声称与刘强东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到后面又变成刘强东那个她了,反常改口,还起诉刘强东,法院那会已经声明没证据起诉刘强东了。

但她太烦神了,从受害者自己设局使刘强东陷入没完没了的挟告要价,没得到不甘心给白嫖,长达四年起诉的拉锯战,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牛逼。

到今年大量证明指向她撒谎,编造和不打自脸,而她不依不饶地坚持,如今和解,得到她满意的赔偿金额。

说实话,双方和解都满意,不再纠缠不清多年,但引发大家不满,许多人偏向刘强东,认为不应该和解,不应该便宜那女的,不约而同地都说仙人跳,凭什么刘强东当冤大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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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各有各的说法。一方面不应该和解,在大量证据明显是刘静尧个人行为自愿和撒谎,是鼓励司法歪曲事实下,会有无数个刘静尧效仿行为,没有证据却能起诉,能搞到赔偿金,一夜情比撞死人还要代价高,不利于司法本威严,自古以来没有证据就要受害者自愿妥协和解赔偿,加害者却享受所谓的破裂,是否司法也该改革?就是鼓励效仿。

要是发生在国内,那是诈骗了,吴秀波就是最好的列子,要洁身自爱啊。

另一方面如果刘强东坚持耗下去,对时间寸金的他,就要牺牲很多个人时间,所有时间都花在打官司上,想想四年,已经消耗他不少时间和精力了,不断套现,国外买房,进一步退休逍遥,加上章泽天预产期在即,这环节不能不考虑家庭的重要性,也许和解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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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利弊之下,本不应该给刘静尧胜利的,尽管刘强东被冤枉,但还是选择和解了,赔偿一笔钱,一百了百,谁叫他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