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新通知

关于临时补贴发放!每人120元!

这些人可获价格临时补贴,具体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一起了解一下:

定期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东发改函〔2022〕261号)文“今年8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为3.1%达到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条件”规定。

  • 【发放对象】

对2022年8月符合条件领取定期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补贴标准】

发放标准:120元

  • 【发放时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已于9月28日发放成功;

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还未发放,还在办理中。

特别注意:

根据上述规定,发放标准为当年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SCPI 同比涨幅,补贴标准不足当年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按当年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发放;
当单个月份不满足启动临界条件时,将发文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每月会确定一次是否符合条件启动的达到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条件。

因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相关问题?

1、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请截止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分为两种情况: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前,各地继续按本市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省级统筹后,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待遇期为2022年7月之前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待遇期为2022年7月(含)之后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855元/人/月)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56.5元/人/月)

温馨提示: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

3、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详细路径:粤省事→社保→失业(需登录)→失业补助金申领;

(2)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详细路径:点击网上服务→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需登录)→失业补助金申领;

(3)广东人社APP

详细路径: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

(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详细路径: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需登录);

(5)支付宝APP

详细路径: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

  • 服务窗口办理

失业人员可到就近园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

4、办理材料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小编提醒一下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

符合条件的东莞人赶紧申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