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刘女士最近通过一家APP进行网络求职时,招聘方劈头盖脸说了几句话:“什么时候电商人力资源也能来合伙了啊?36岁来碰瓷公司啊?”刘女士表示挺伤人的,“气得晚上都睡不着觉。”
刘女士是在今年6月份离开前公司的,目前处于待业状态。在前公司,刘女士已经做到了人力资源总监的位置,月收入3.5万元左右。但由于公司的项目需要刘女士更换工作地点,再加上身体原因,她选择了离职。前段时间,刘女士向这个求职APP上传了自己的简历,求职期望是“人力资源总监或者是联合合伙人”,期望薪资提出“每月3.5万-5万”。
目前,刘女士已向平台APP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诉。刘女士表示,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已经向临平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和赔偿。
律师表示,HR素质令人震惊。
作为HR,其实是求职者接触公司的第一门面。
HR是公司形象的代言人,HR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企业的系统化和体系化程度。
从对话来看,HR的水平也反映出公司水平不咋地。
建议各位公司加强对HR素养的提高,教会HR注重职业形象,这样才能让求职者产生好印象,招到合适人才的几率才更大。
否则,不仅招不到合适的人员,还会让公司斯文扫地。
要记住面试是一场双向的选择,并不是HR单方向对求职者的考察,求职者也在观察公司是否匹配。
不招女生”“35周岁以下”“不招处女座”“不招鞋码大于36的”……这些规定已涉嫌违反《就业促进法》。
当求职者遇到就业歧视时,要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