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畅通渠道、规范流程,“四结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一、审理案件与能力提升相结合。边办案边学习,边办案边提升,在审理案件中总结经验,遇到疑难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实现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综合研判,确保案件公平,裁决合法合理。

二、书面审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在书面审理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地勘验、到基层听取意见、组成案件合议小组等方式,进一步准确把握案件真实情况和矛盾症结,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群众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客观陈述与详细说理相结合。复议决定书全部体现为“说理式”,努力做到简述客观事实、援引法律条款、公开办案思维逻辑,形成透明的办案过程,力争做到“事理明晰、法理透彻、情理感人”。

四、依法裁决与自愿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深入了解案情,本着“调为先、和为贵”的原则,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言法律、讲道理,努力化解争议,力求“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