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强奸案例很少,究竟是为何?是古代男子没有欲望吗?不,今天让我告诉你这五大原因,使古代的强奸案例非常少。
第一个原因:合法的青楼——欲望的天堂
众所周知,青楼在古代是合法的,是文人,墨客达官贵族的社交场所, 也是纨绔子弟挥霍钱财发泄欲望的地方,俗称妓院。
春秋时期,齐国的宰相管仲创办了青楼。最早的性工作者也就出现在春秋时期,他们的出现主要是为了缓解齐国的财政压力。
当时,管仲一口气在首都开设了好多家青楼,也就是官办青楼,每家都有一百多名性工作者。这一新兴的产业直接提升了国家的GDP。
齐国能够成就霸业,这七百多人可是功不可没。汉武帝时期,那是战争后期,士兵们的年龄普遍都偏小,很多人在当兵的时候还没娶媳妇呢。为了照顾这些小士兵,最早的军妓也就应运而生。
由于青楼的合法化,也就导致了,只要你有钱,就能去消费,去逛窑子,游妓院,在青楼里歌舞升平,古代大多风流故事也是从青楼传出,许多风流女子也留下了很多故事。
第二个原因:强奸的成本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了的
不同年代的处罚力度不同,但都不是一个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一旦发生了强奸,普通人在这个社会就混不下去了,他以后也别想混了,传的人尽皆知,落个不好的名声。
强奸犯本人轻则丈打100,或是发配边疆,作为罪犯发配三千里,重则斩首,或者绞刑,儿子充军,女儿罚为营妓。
如果强奸未遂,杖责一百下并且流放到三千里以外的地方服苦役。但是如果强奸十二岁以下的女孩,无论强奸有没有执行,都要处于绞刑处死他。
我在书中见过古代记载,一个大户员外因为色心,强暴了一个女戏子,结果被衙门判了斩首,家产被抄没,三个女儿都被没入贱籍,并且罚为营妓供人凌辱,最小的才13岁。
再看看现在对强奸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起古代,现代的处罚还是轻了。
第三个原因:古代晚上实行宵禁,而且女子很少出门
肖静,大家都知道到了晚上,就禁止百姓在外活动,主要是在古代没有灯光,容易引来盗贼,劫匪大晚上不方便管理,实行宵禁也是为了百姓的安全。
在古代,有三从四德,还有妇人之德,这些都需要女性遵守,所以没有特别的事,未出嫁的女子都要待在家中。
即使是有紧急情况,比如寻医问药之类,都会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这样才肯出门。如果是大户人家可能会好过一些,女主人还会有仆人陪伴,但普通的女人就没有这个福份了
第四个原因:古代的男人能娶多个老婆,三妻四妾
古代跟现代不同,古代是男尊女卑,女性基本没什么权利,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决定了男性除了正妻之外,还可以娶好多个老婆,也叫偏房小妾,就算正妻反对也影响不了男人娶小老婆。
第五个原因:古代女子把贞洁看的很重要
由于古人把贞洁看得很重,为此不仅是做了坏事的男人要接受惩罚,而且那些受人欺负的弱女子同样概莫能外,在古人的意识里,有时候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家族的面子,她们会选择与坏人进行殊死的搏斗,即使最后输了,也有可能会选择不去报官,被强奸过后就自尽,投井,上吊。
综上所述,古代强奸少并不是古人的素质高。古代有青楼,女性穿着不暴露,信息也不发达,女性把贞洁看得很重要,刑法很严,也没有所谓的动作大片。
欲望是魔鬼,希望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要守住欲望,不要让自己触碰道德的底线,毁了家庭。
大家对于古代女性被强奸的案例很少,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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