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京幕府创新小镇核心区项目01-02地块等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项目概况
南京幕府创新小镇核心区项目南京市鼓楼区铁北片区城中村改造更新及产业发展项目01-02地块、七一运输地块、02-05地块、黄家圩路北延(安怀东路�北崮山东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JSJX-G2022-0015
项目名称:南京幕府创新小镇核心区项目南京市鼓楼区铁北片区城中村改造更新及产业发展项目01-02地块、七一运输地块、02-05地块、黄家圩路北延(安怀东路�北崮山东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预算金额:450万元(建安费预估为:8.63亿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
收费系数法:咨询服务费收费费率为: 3‰ ;
服务费计算方法:咨询费(基本收费、驻场收费)按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3‰ 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效益费按核减额* 1.6% 计取,结算审计效益费按核减额* 2.4% 计取。
超过上述4个费率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鼓楼区铁北片区城中村改造更新及产业发展项目01-02地块、七一运输地块、02-05地块、黄家圩路北延(安怀东路�北崮山东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完成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竣工结算)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单位为其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核查)。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日09点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09点30分。
届时请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是项目管理公司关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3.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8.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