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

奖励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晋城城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经研究决定,对举报11月1日以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对象:

1、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主动向社区(村)报备、躲避交通卡口排查、隐匿返回晋城城区人员;

2、私自出租、接纳、容留从高风险地区来晋城城区且未向社区(村)报备的人员;

3、恶意逃避常态化核酸检测或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

4、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核酸检测码等信息进行虚假检测的人员。

奖励标准:

1. 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2. 被举报对象最终核酸检测为阳性,将给予举报人20000元奖励。

多个举报人分别有效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

举报方式:

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提供线索,线索内容需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和来晋城城区后的住所地址等详细信息。区防控办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56-3034979

18035618081

电子邮箱:jcscqfk@163.com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