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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提问
“请问办理房屋过户,要交哪些税费呢?”
房地产权登记税费一览表
序号
税(费)种
计 算 基 数
收取对象
税(费)率/征收率(预征率)
1
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或差额
转让方
5%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3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转让方
3%
4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
转让方
按照本地规定
5
印花税
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
转让方
0.05%
受让方
0.05%
6
个人所得税
核实:计税价格-房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转让方
20%
核定:计税价格
1%、1.5%或3%
7
契 税
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
受让方
1%、1.5%或3%
8
土地增值税
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的)
转让方
5%或10%
9
《不动产权证书》贴花
受让方
5元
10
国有土地收益金
房改购买价
权利人
按照本地规定
11
登记费
申请人
住宅类80元
非住宅类550元
证书工本费10元
12
公告费
申请人
按照本地规定
下列情形,减半收取登记费:
(1)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2)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房地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下列情形,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下列情形,不收取登记费:
(1)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以及楼花抵押转现楼抵押的,不收取登记费;
(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免征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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