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风险区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平山区平山路80栋5单元

2.平山区三合街9栋4单元

3.平山区三合街23栋6单元

4.平山区曙光路11A

5.平山区千金街道泉涌社区生源街27号楼1单元

6.平山区千金街道西泊社区廉租房泉涌64栋旁二层楼

7.平山区千金街道永顺社区石子街2号楼4单元

二、调整风险区

将下列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明山区地工路14-2栋(欧洲城四期2号楼)

2.明山区解放北路62号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区69个,低风险区4个(后附本溪市高低风险区汇总表)。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本溪市高低风险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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