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男子卢某承包了一座山林,并在山上种满了树木,随着树木长大成材,卢某请来工人进行砍伐,没想到这一举动涉嫌违法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在未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雇用工人总共砍伐了11.7亩的树木,累计储蓄量达到75.4立方米。
被告人卢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13743.8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6000元;并在“宾阳吧”上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网友发表评论:
一位网友说:我只想问一个问题,他道歉是在向谁道歉?
另一位网友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以后再也不敢栽了,一不小心就害了后代。
在这里我先讲一点,广西地区很多农民承包山地种植的不是普通树木,而是经济价值极高的桉树icon,桉树是世界三大速生树之一,3~5年即可长大成材,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和农民种植水平来看,每亩桉树可卖5000~10000元以上。
可,正是由于桉树成长速度极快,消耗的水分和养料也极多,当桉树吸收不到足够的养料时,根系疯狂向下延伸,吸收地底更深处的水分和养料,造成地下水位下沉和地表水位下降甚至消失,对生态造成极大的灾难。
随着《森林法》的不断完善,我们在各类公开报道中,看到的类似案件也不在少数,民众想不通,我砍自己家树为什么还要办砍伐证?
老百姓砍自家树不去办理砍伐证,基本有三大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砍自家树还需办理砍伐证;2.担心办理砍伐证,工作人员刁难,需要请客送礼,打通关节;3.担心砍伐树木收费高。
先澄清一点,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是无需办理砍伐证的。
媒体公开,因不办理砍伐证砍伐自家树木,被依法处理的案件,涉案人员基本都是大面积种植树木的农民,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资料显示,办理砍伐证需要三步,1.林木所有者需先到村委会盖章,证明林木为自己所有,2.拿到村委会盖章,再到乡镇林业部门提交申请,3.林业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验、复核,并进行四至确认,再经过内部审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会在15日内发放砍伐证。
按照如今的纪律,我相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妥善处理好一切民众工作,不会刁难有需要的群众。
至于砍伐树木收费问题,需要看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收费也不尽相同。
小编认为:网友对法院的判决颇有微词,可以理解,但是法律的规定也没有错,这种成规模化的种植,的确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砍伐时办理砍伐证也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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