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廊坊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12月4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开发区翠青北道2号

2.开发区憩园新区1号楼4单元

特此通告。

廊坊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