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里有太多的话可以引用在本篇的开头,但是,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必须从这句话开始,“道德不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幸福,是教导我们怎样才配得上我们的幸福”。
我想这句话很合适。
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平心静气才能去做,例如工作。但是读书和写文章一定需要。
说点题外话。
买了一斤马蹄,花了半小时去皮切块。为了不浪费昨天买的不好吃的柚子,剥了两瓣和切好的马蹄放在一起,加了一个梨和一把玉米,本想着能煮出一锅马蹄爽。闻着倒是挺香的,没成想柚子的苦竟盖过了所有的甜。
也是别致。
一锅入口很甜,细品很苦,又带些马蹄和梨汤味儿的糖水。
柚子竟是这样苦。
说回这本书。
本书分为7个章节。
法律、道德、权力、自由,更多的是前三者之间的纠葛,以及罗翔老师对法律人的殷切期盼。法律应该是约束权力的法律,法律应该是最低的道德底线,法律应该是自由前提的信念。
法治最基本的概念,“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知者无罪,法律应该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道德规范。
纠正了我很多错误的观念,也解决了我的很多问题,关于世界观、关于忙碌、关于读书、关于自由,当然还有法律。
这世道竟太多人看不起读书人,觉得他们矫情做作,反而将功利主义奉为真理,整天研究如何如何变现。“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金钱从什么时候反倒成为我们人生的终极价值了。
我们生活的意义难道就是为了赚钱花钱再赚钱然后再花钱吗?
我觉得我们生活的意义就是为了生活。我不否认生活必须要有金钱的支撑,但我以为,钱能够实现的,往往都是最不值钱的。
就像罗翔老师书中所说,“如果人只根据自己的经验计算利害得失,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庸俗”,你会说“人本来就是庸俗的”,但是,当这种功利观让你开始一味地追求现实的快感,追逐眼前的利益,在勇敢和懦弱之间,你往往会更倾向于选择后者。
人一旦变得懦弱起来,生活就可以对他为所欲为了。
因为他总是会妥协。而且,他总能用自以为非常正当的理由一次又一次的说服自己。
什么是自由?大家都吵着嚷着我要自由。
究竟什么是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是自由吗?是不受任何约束,随心所欲吗?
我曾经也是这样认为。但是当你真的随心所欲做了一些事情之后,又仿佛感到隐隐的不安。
很多皇帝,或者说很多伟大的人临近暮年都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情,科学和神学往往只有一念之差。我常常想这是为什么?会不会他们也想要一些自由呢?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确事情的自由”
“任何人都不能以自由的名义免除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
那这称得上是真正的自由吗?
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又是真正的自由吗?
就像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一样。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立场和信仰,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会有当下的原因和理由,存在即合理,所以,杀人是对的吗?
我们要坚定的做正确的事情。这世界虽然并非是非黑即白的,但是是非对错一定是有界限的。我们要树立、并且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如果你还是疑惑、甚至认为我是错的,推荐你读一读这本书。
我曾经也是一个相对主义观念的人。
但是,“随意吸毒不是自由,可以控制自己不去沾染毒品才是自由;任意更换性伴侣,始乱终弃不是自由,可以约束自己的欲望才是自由。百花争妍,但仍能忠于命定的那朵玫瑰,才是真正的性自由。”
这个社会功利主义导向盛行,一切都是为了变现,大家不再谈论高尚的理想,也不再拥有高尚的情操,大家视勇敢为无物,法律甚至要屈膝于权力之下。
但是,法律和教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十分艰难又艰巨的行业,它需要拥有特殊信念的人去坚守。它们不应该沦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法律要坚持正义,它应该为清白者辩护,法律人更要勇敢,他们应该始终坚持受害人的立场。
所以,在这本写给所有法律人的书中多次写到,“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没有人应当得到更大的自然能力,也没有人在社会上值得拥有更加有利的起点。
但是,这却是个贯穿中华上下五千年都未曾解决的问题。权力往往与腐败并行。
或许,弱肉强食仅仅存在于动物界的不同种族之间,而非存在于人类的同种族之间更合适些。
关于信仰。
在一个缺乏敬畏的时代,人性的堕落是没有底线的。
太多人认同相对主义,人们一边埋怨,一边顺从,一边为自己找正当的借口。是非观念的模糊,社会观念的错误导向,价值的崩溃,让人失去了对错的坐标。
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怕的。因为他无所畏惧。
有能力者袖手旁观,知情者无动于衷。何为天下大同呢?
所以,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生性懦弱吗?
书中说“白白得来的祝福也应该白白地传给他人”
请大家,“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眼睛,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
如果有机会,希望你一定要读一读这本书。特别是最后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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