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3日17时起,将海原县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1个)

海原县益民小区3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海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2022年第4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将海原县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2个)

海原县七营镇北咀行政村一组、海原县李旺镇杨堡行政村八组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海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