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阳读书之《法治的细节》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用法制禁令去引导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他们,老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罪受惩,却失去了廉耻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导百姓,使用礼制去统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就守规矩了。”

孔子承认了法律的效果,却更追求用道德去引导教化百姓,因为这样可以达到法律的效果,并且让百姓知耻。这是最早关于法治和礼治(道德)的选择讨论了吧?

几千年的历史过去了,到了今天,法律和道德哪个为主体,还是有没有确定的结论。虽然你会说,肯定法治,依靠法律来评定的啊,可是,我们可以发现,在现实社会中一些热点现象发生时,评论里就会互为两面争论地厉害。一些客观上违法的行为,因为符合大众的朴素道德观,被我们同情或褒扬!形成舆论热潮!

在《法治的细节》一书里,罗翔老师以他的独有视角对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认识,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他是怎么说的?罗老师明确了法律的重要作用,但是同时他也承认了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承认一种“消极道德观”:“一种行为,如果在道德上是值得谴责的,那它不一定是犯罪;但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生活中是被鼓励的,那它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一,罗老师首先明确了法治存在的意义“人不可能两次迈进同一条河流,却又始终希望寻找到一个相对确定性的局面——虽然”相对确定“就意味着”相对不确定“——法治存在就是人类对”相对确定“的追求。”

“人不可能迈进同一条河流”,引用自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强调了社会发展的运动性,因其运动,所以日新日异。而人的认知是相对确定的,是在时间的流动中逐渐发展并固定的,于是出现人对社会变化的不确定。法治就是为了在这种不确定中寻找相对确定的一种追求。或者说,就是对一种秩序的追求!

二,法律与道德的存在目的。
法律是法治的实现依据。

罗老师认为:“法律是为了解决社会的问题,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向外所见的很多社会乱象皆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幽暗成分发酵的产物。在乐观主义者看来,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也能自发地互助互爱。……但人的内心确实是有幽暗的成分,有时人并非不知对错,而是明知是错,却依然选择错误。

本书中,罗翔老师一直强调一句话“人是有限的”。无论是对外的认识和对内的约束,个人是无知的是有限的。

社会由人组成,如果社会的最大问题是由人而生,那么从法律与道德的目的(维护秩序)来探讨,或许有助于看清两者的存在意义,于是他写道:”道德、宗教也能维护维护秩序,但他们主要通过改变人的内心来维护秩序,而法律则是以看得见的惩罚对人们外在行为进行规范,以此来约束人们的不当行为,捍卫社会秩序。“
和孔夫子相反,在此处罗老师承认法律的作用,但是结合前面他认为“人是有限的”的观点,对道德的约束作用应该是持怀疑态度的。他言道:”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惩罚。……总之,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读书至此有一个疑问:社会最大的问题真的都是我们个人的内心所潜在的恶的产物吗?

三,人性的角度看待法治(法治与人治)

或许法律工作者对人都是先从最悲观的角度去认识的吧?

罗老师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讨论法治与人性的问题

1.人性无法抵制权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法治的根本前提就是对人性现实主义的把握。

法治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对权进行限制,防止它腐坏堕落,法律的目标是维护秩序,但是维护秩序的力量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就会成为秩序的破坏力量,因此法律不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独立的价值。

2.人性中是想追求最优选择。

人总是想追求最优选择,但是最后会事与愿违。与其这样,我们不如退而求其次,通过次优选择来避免最坏的结果。

人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此处,我是这么理解,社会是复杂的,凭借人的有限性去认识已经很困难了,如果妄图通过某种方式,一劳永逸地去追求最优的选择,必然会导致一些不好的结果。不如尝试去接受事物的不完美,然后在不完美的基础上,一点点地去改变,去完善,去靠近理念中“完美”“最优”这个概念。

3.柏拉图的思想转变来证明依靠人治的的不现实

柏拉图想通过哲学改变统治者,进而使国家至善
为此理想,他三下意大利的西西里岛,希望通过教育改变独裁者,建立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公元前388年,最后一次在西西里岛,他激怒了叙拉古国王狄奥尼索斯,被当作奴隶拍卖,虽被朋友救起赎身,但理想破灭。

晚年在《法律篇》否定了早年的看法,开始认为,只有法治才是现实的。

他认为哲学王的完美统治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如果追求最优选项,反而会导致最坏的结果,法治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避免最坏结果的“次优”选项。

综上:从法治的意义,从法律和道德存在的目的,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罗老师最终认为法律比道德更能成为今天的秩序的稳定基石。那么如果法律本身不好怎么办?在另外一篇文字中,他说,就像我们无法画出完美的圆形,但是我们始终在追求,通过各种方法,去靠近完美的圆形。法律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