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理由: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不能推断出顾客在购买彩票时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以及无法看出彩票店工作人员有怂恿顾客购买彩票的意思表示时,购买彩票的行为有效。

二、案件详情:

原告:

1. 请求依法确认购彩合同无效;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彩资金296813元,并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购彩资金296813元为基数);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

被告罗兴未出庭应诉,亦未作答辩。

被告深圳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答辩称,第一,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为确认购彩合同无效,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原告购买彩票时其行为能力,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二,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便原告在购买彩票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也不意味着其购买彩票合同无效。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根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可以从其行为与本人生活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况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确定。本案中涉及彩票销售实际上是单张进行销售的,每销售一张彩票,应当视为一个法律关系,每一张彩票的购买行为其标的数额并不大。而依据原告所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原告可自行支配的款项比较大,与银行账户往来流水动则几万元而相对比,每份彩票购买标的数额其实是与原告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

被告广东省体育彩票中心答辩称,第一、被答辩人主张的购彩金额无法确认,其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故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根据答辩人了解,被答辩人的父亲曾于2018年7月向被告深圳体彩中心反映情况主张购彩金额约30万元,后又向被告深圳体彩中心发送律师函主张退回金额约15万元,现被答辩人起诉主张的购彩金额高达50万元。对于同一期间内发生的购彩金额,被答辩人的三次主张均差别巨大,且被答辩人提供的银行流水也根本不能反映实际购彩金额。鉴于彩票不记名的特征,各被告也无从核实被答辩人的实际购彩金额及兑奖金额,故被答辩人主张购彩金额高达50多万元,兑奖20多万元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二、2018年5月至7月,被答辩人精神状况正常,在此期间购买彩票的行为合法有效。根据答辩人了解,被答辩人前往门店购彩时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其购彩、选号、支付、兑奖等一系列行为均无任何异常,十分熟悉11选5的彩票玩法,自行选择购买任选三、任选四、任选六,每次投注10-20倍不等,每次买一、两期,等待开奖确认是否中奖后才离开,直至被答辩人购买任选四中过奖后,被答辩人就主要购买任选四,且下注倍数及金额也比以前增多。纵观被答辩人的购彩经过,其选号、支付、兑奖等行为均无任何异常,彩票销售人员根本不知道被答辩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也无法从其行为中感受到任何异常。

根据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粤南[2019]精鉴字第160号)第三条资料摘要第2点“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10月10日门诊复诊病例反映:患者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长期在我院门诊就医,目前病情稳定,精神症状消失,正常工作生活,饮食睡眠好,继续治疗(一般每次开一个月药)”的记录,被答辩人诉称的购彩期间(2018年5月-7月)不属于××发作期,其在此间如有购买彩票,其购彩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

第三、即使被答辩人在购彩期间属于发病期,被答辩人的监护人具有重大过错,被答辩人及其监护人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告无需返还任何费用。如法院认定被答辩人在购彩时属于精神分裂症发作期间,则在长达两个多月的购彩期内,其监护人放任被答辩人自行前往彩票店购买彩票,任由被答辩人持有并自由支配大额资金账户,被答辩人的监护人具有重大过错。从被答辩人提供的银行卡流水来看,两个多月以来该银行卡进出账较为频繁且有些单笔数额较大,被答辩人的监护人理应对被答辩人的购彩行为知情。购彩合同本质上是射幸合同,其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要么一无所获,要么获得巨额回报,故此隐藏着更高的道德风险。被答辩人及其监护人自身具有重大过错,现在却在彩票消费后欲取回全部购彩本金,将责任强加于善息相对人,有违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社会公序良俗,被答辩人及监护人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彩票具有特殊性,被答辩人买彩票是为了获得一定的中奖机会,现在各奖项已经开出,原告已经实际取得了合同标的物,在事实上无法向被告返还;而被告收取的彩票价款也已经进入国家公益账户用于国家公益事业,该等公益捐赠不可撒销,彩票对价款已经无法取回,双方均在事实上无法向对方返还。综上所述,被答辩人主张的购彩金额及兑奖金额缺乏证据无法确认,被答辩人应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由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病例显示被答辩人诉称的购彩期间精神状况正常,不属于发病期,其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即使被答辩人在购彩期间属于发病期,则被答辩人的监护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特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张杰答辩称,一,本人经营的彩票店属于合法营业,持有广东省体育彩票中心颁发的“中国体育彩票代销证”。属于代销性质,收益来源于销售佣金,并没有收取购彩销售额。原告要求返还购买彩票的诉求,我无法达成。二,原告称我们同处一个街道,理应知道其有病在身。而实情是我得知原告有精神疾病是在他的妈妈上门要求我们退款时。对于自身的疾病,自家人都会选择保密,谁会跟左邻右舍去说道呢?当我知道原告的疾病,我深表同情。但同处一个街道,我眼见的是原告及父母经营着一个古玩店,原告经常一个人看店、做生意,表现与常人无异。他来我店购买彩票时呈现的也是一个正常人的状态,以及他的微信签名和头像都展现出积极向上的一面。三,原告称我们引诱其大额购彩,实际情况是我们在其购买时,经常提醒他要理性,包括口头的、微信的劝说。中奖时,我们会按他指定的付款方式第一时间把奖金付给他;未中奖时,我们除了劝说他不要继续买以外,也表示了我们对不中奖的遗憾和心痛。对于一个以销售来提成的经营者来说,多次反复的劝说原告不要再买,不中奖就歇歇,这样的劝阻我觉得我们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对方是一个成年人了,是一个肉眼可见正常的成年人。综上,本人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购彩无效及要求退还购彩金额的诉求。

三、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罗兴于2015年12月31日获得被告广东体彩中心颁发的中国体育彩票代销证(编号44030300067),销售场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楼××楼XX,代销证有效期限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被告张杰从被告罗兴处接手该彩票店并实际经营。原告主张其在2018年5月至7月期间,在该彩票店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购买大量彩票。被告张杰认可收款对象为“洁砣砣”、“好运体彩店”的交易款项,为原告购买彩票所支付的款项,对于其他名称的收款对象所交易的款项,被告张杰则不予认可。此外,原告未提交其购买的任何彩票原件。

2019年5月7日,张某作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认定肖骏兵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肖骏兵的精神状态及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所作出粤南(2019)精鉴字第16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中资料摘要部分载明,肖骏兵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10月10日门诊复诊病历反映,肖骏兵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长期在深圳市康宁医院门诊就诊,目前病情平稳,精神症状消失,正常工作生活,饮食睡眠好,继续治疗(一般每次开一个月药)。其鉴定意见为:1、肖骏兵患(慢性)精神分裂症;2、肖骏兵目前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审理,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03民特24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肖骏兵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张某为肖骏兵的监护人。

另,据原告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显示,原告本人银行账户内长期存在较大金额的资金,多则近20万元,少则几万元。原告监护人称,前述资金来源于亲戚朋友的赠与,用于原告治病。所涉银行卡由监护人保管,但其不知原告已将该银行卡绑定微信支付。

四、争议焦点:

1、原告在购买彩票时,是否存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情形?2、被告罗兴、张杰是否明知原告在出现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情况下,仍怂恿原告购买彩票?

五、法院认为:

对于焦点一,根据已生效的(2019)粤0303民特243号民事判决书采信的鉴定意见书载明,原告至少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间,病情平稳,精神症状消失,可正常工作生活。因此,就原告所举证据来看,不能推断出其在购买彩票时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

对于焦点二,虽然原告活动区域与被告张杰经营的彩票店相距不远,但深圳作为一个外来人口众多、人员流动频繁的城市,不能由此推断被告罗兴、张杰知道或应该知道原告患有精神疾病。从原告与被告张杰及彩票店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原告有独立看守店铺的经历;被告张杰及彩票店工作人员要求原告“如果老不中,得歇歇啊,先看看,别盲目啊”、“看不好就歇会,看看出些啥”,类似聊天内容实无法看出被告张杰及彩票店工作人员有怂恿原告购买彩票的意思表示。综上,原告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支持。

六、审理结果:

1、驳回原告肖骏兵要求确认购彩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2、驳回原告肖骏兵要求被告罗兴、深圳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广东省体育彩票中心、张杰返还购彩资金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郭越律师

法学专业学士,专职律师,擅长各类诉讼及非诉业务,具有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案件,对于商事领域的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企业并购等事亦有一定的研究和建树。代理及服务期间,郭越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技术及对法律事务的热爱和执着加上真诚的态度,得到了广大用户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