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DM),PGDM 包括在孕前已确诊和妊娠期首次被发现的糖尿病患者。据估计孕妇中 6%~7% 并发糖尿病,且其中大约 90% 为妊娠期糖尿病。并发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其发生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以及胎儿发生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的风险增加。并发妊娠糖尿病的女性之后发展为糖尿病的风险是增加的。GDM 的诊断则在妊娠 24~28 周以及 28 周后首次就诊时根据空腹血糖情况确定是否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FPG ≥ 5.1 mmol/L,可以直接诊断 GDM,不必行 OGTT;FPG<4.4 mmol/L,发生 GDM 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 OGTT;4.4 mmol/L ≤ FPG<5.1 mmol/L 时,应尽早行 OGTT。
妊娠期糖尿病在孕晚期血糖调控不好的话,需要及时住院终止妊娠,不可耽误,否则会出现血糖继续增高,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但妊娠期糖尿病不是剖宫产的必须指标,因此本例中当患者出现先兆临产征象时,行宫口检查情况可以阴道试产的状况下,可以在监测血糖时,积极行阴道分娩;此外对于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新生儿建议转入新生儿科,可以有效避免产后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糖尿病病情及血糖控制水平。孕妇怀孕后,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抽血化验,建卡,孕期定期产检,发现血糖高,视为高危孕妇,孕期应严密监测血糖,血压及胎儿发育情况,在内分泌医生指导下决定是否使用胰岛素。妊娠合并糖尿病有70%左右的患者仅需控制饮食量和饮食种类就能很好控制血糖,饮食可以请营养科医生协助诊疗,督促孕妇定期产检,适当增加运动,控制饮食,控制体重,注意胎动。建议孕妇孕期密切配合医生,定期产检,控制饮食,血糖控制理想,至孕39+发动分娩入院。入院后当班医生充分评估后及时决定分娩方式,母婴没出现并发症,治愈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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