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发的工资称为“俸禄”和“薪俸”。
“禄”的本义是上天所赐给的福分。

先秦时期、天子把土地、奴隶等赐予大臣,这些事物就是“禄”。
当时只有有爵位的人才有“禄”。
所以“禄”是分封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内部按等级对土地民众的分配。
“俸”是奉引申出来的字,它是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发展的产物。
早期的“俸”是按照贤能程度、功劳大小的标准以粮食的形式发放的,有时也将粮食折合成钱发放。

可见,“俸”与“禄”最初是不同性质的物质财富分配。
到了后来,俸禄常常作为一个词使用,泛指朝廷发给的钱银或粮食。
“薪”的本义是柴草,“薪”和“水”在人们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古代的官府除了给官员发“俸”外,也经常以各种名目发些生活费,称为“薪”。

据史料记载,发“薪”的形式也不一样,有时是发柴草,有时也折合成钱银,这样,“薪俸”也就成为一个词了。直到现在人们还把“发薪水”和发工资当成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