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延期的通告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大程度满足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需求,商丘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在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之日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望广大城乡居民及时缴费。
特此通告。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责 编:小楠统 筹:张 鑫审 核:兰希法
监 制:刘争艳总监制:王金安 司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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