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就诊须知

就诊须知

门诊患者须知

1.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就诊。可以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318-2178693,2177167;或者登陆“健康衡水”APP选择“衡水四院”进行预约。

2.请您来医院就诊时,全程规范佩戴N95防护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一般门急诊患者就诊无需查验核酸、抗原证明,根据就医需求直接到门急诊相应专业就诊。门诊实行“一人一诊一室”,严格消毒,减少聚集。特殊科室进行较大交叉感染风险的操作,按科室要求查验。

4.如您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告知医院入口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需办理住院的患者,可根据需要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收入病区后合理安排救治区域进行救治。

2.住院病区严格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禁探视,一患者一陪护,中途不更换陪护,非必要不陪护。

3.住院患者及陪护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聚集。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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