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让群众过个安心年、祥和年,汉川市人民法院抓住春节前有利时间节点,周密计划、积极部署,开展春节前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涉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一系列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月11日上午7时50分,汉川法院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列队肃立,整装待发。行动开始前,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进行动员讲话,鼓舞干警士气。“现在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强制执行显威力 异地扣车促履行
“给我一点时间,我立马跟朋友联系筹钱。”蔡某与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石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其一直“躲猫猫”,不到庭、不申报、不履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小汽车,但一直在外地使用,导致无法实际扣押到位。近日,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该车辆现在鄂城区某小区,执行干警决定立刻前往当地扣押。为确保扣押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干警提前与鄂城法院沟通。到达鄂城区后,几经周折终于在某小区门口发现了涉案车辆,执行干警当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查封扣押裁定,并将涉案车辆运回汉川。迫于车辆被拍卖的压力,被执行人立马跟家人朋友联系,筹集资金,将全部欠款6万余元转到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夜间执行不“打烊” 司法拘留不手软
1月11日晚上8时,一辆囚车在夜色中从汉川法院驶向汉川市拘留所。被执行人龚某与申请执行人系堂兄弟,共同承包鱼池,双方约定轮换经营,2015年被执行人接收鱼池后拒不轮换,双方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龚某赔偿鱼池经营损失费13.5万元。判决生效后,龚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过程中,因龚某行踪不定,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利用网格综合管理系统提前摸排,1月11日执行干警成功将龚某堵在家中,并依法对其实施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后,执行干警与其进行了沟通交流,但其仍称无财产,拒不还款。法院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被执行人将在监狱中度过春节。
冬日寒风里,从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农村的田间地头,从清晨出动到夜半送拘,执行干警们步履匆匆,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不懈努力。汉川法院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首日,共拘传22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完毕或和解案件21件,当场履行金额26.1万元,达成和解分期履行金额430万元,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开门红”。
年的脚步渐近,司法为民的情谊更切。汉川法院将全面发力、集中攻坚,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惩戒力度,确保涉民生案件应结尽结,努力以“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充满“司法获得感”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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