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燕食记》

岭南百年老字号同钦楼盛传将在年底结业。一帮老伙计力挽狂澜,盘下店面。同钦楼已退休的主厨荣贻生师傅,道出个中缘由……小说沿饮食文化的发展脉络,以师徒二人的传奇身世及薪火存续,见证辛亥革命以来,粤港经历的时代风云兴变。

笔触深入近代岭南的聚散流徙,从商贾政客、革命志士、钟鼎之族、行会巨头等传奇人物到市井民生,生动描摹出中国近百年社会变迁、世态人情的雄浑画卷。

葛亮,原籍南京,现居香港,任教于高校。香港大学中文系博士。作品出版于两岸三地,著有小说《北鸢》《朱雀》《七声》《谜鸦》《浣熊》《戏年》,文化随笔《绘色》,学术论著《此心安处亦吾乡》等。部分作品译为英、法、俄、日、韩等国文字。

《燕食记》中,将叙事视野对准了粤港地区的饮食文化。

小说从即将结业的百年老字号同钦楼开始写起,顺着历史脉络回溯到上世纪初的素食宴,得月阁,再到十八行,登场的角色从军阀政客到革命志士再到行会巨头,由一个“食”字串联起了粤港地区的百年风云史。

这样宏大的故事框架是对作者不小的考验,好在从结果来看,葛亮的完成度颇高。《燕食记》在结构上和葛亮的长篇处女作《朱雀》颇为相似,《朱雀》也是一个时间跨度长达百年的故事。

在那本书中,葛亮通过双线叙事的手法来勾勒整个故事,《燕食记》也一样,从当下和过去两条线展开。

在当下线中,“我”在筹备一个粤港传统文化的口述史项目,得知了岭南百年老字号同钦楼要结业的消息,通过与店内老人荣师傅以及五举山伯师徒俩的交往得知了这家老字号的过去,以及这对师徒的经历和恩怨,顺理成章地引出了小说的另一条故事线;

而在过去线中,故事要从一家尼庵的素食宴讲起,彼时正是清末民初,军阀政客混起,般若庵的两名女尼凭借出众的素食宴引来了各方显贵,乱世下的一场爱情发生了,也因为乱世而不得善果,留下一个名为“阿响”的婴孩在漂泊中见证时代与社会的变迁。

《燕食记》的故事框架宏大,登场的人物也不少,从军阀到市井,从革命志士到钟鼎之族,要将这些庞杂的人物和故事有序地构建起来,离不开一个“食”字,而要在一个“食”字中照见时代的变迁,也并非一件简单的事。

根据作者葛亮的讲述,《燕食记》从构思到完成,花费了差不多六年的时间,一个颇为漫长的创作周期。葛亮在考察与准备工作上下的功夫,可以在《燕食记》中的诸多细节中窥见,小说中无论是对饮食文化的表述,还是对历史变革的追溯都非常扎实,这种扎实让这个庞大的故事鲜活了起来。

我们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谈谈作者的用心之处——小说的语言。之前在读《朱雀》的时候,就觉得葛亮的遣词造句是非常用心的,这一点在《燕食记》中体现的更加明显。

原因在于这本书讲述的是粤港地区的故事,因此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粤语元素,而且小说中的粤语并非是对当下粤语方言的简单照搬,要知道语言也会经历历史的变革,在一个长达百年的故事中,葛亮在讲述过去的故事线时,还加入了一些老旧的粤语,这种对于语言元素的斟酌,也可见作者的用心。

不过粤语方言在恰如其分地表达这个岭南故事的同时,也给非粤语地区的读者带来了阅读上的困难,好在小说中有一些注释,在理解整个故事时基本不会带来困难。

除了粤语元素之外,葛亮在讲述过去的故事时,还刻意去寻找一种“在场”的语言,意思是说用过去的语言来呈现过去的时代。

根据葛亮的讲述,他曾阅读了诸如《新小说》《小说林》等大量上世纪初的文学期刊,来寻找其中的语感,从而在讲述故事的时候体现出一种“在场”与“信”。

我们在阅读小说的时候,很容易会注意到小说语言的用心之处,这种对语言的打磨正是这个扎实故事的明证。

最后我们可以来谈谈小说的主题。上面说,这是一个关于粤港地区饮食文化的小说,这当然不假,小说中大量的饮食元素都在证明这一点。

2.《浪的景观》

本书收录了周嘉宁2019年至今创作的三部中篇小说:《再见日食》(2019)、《浪的景观》(2021)、《明日派对》(2022)。

周嘉宁,复旦大学中文系硕士,作家,英语文学翻译。

出版有长篇小说《密林中》《荒芜城》,小说集《基本美》《我是如何一步步毁掉我的生活的》等。

《再见日食》:日本作家满岛拓时隔二十年再访佩奥尼亚小镇,与青年时代的友人们重逢,而怀有隐秘过去的中国少女泉,早已失散于世界深处,只被拓用语言留存在虚构中。此刻,湖泊、草地与森林交汇的乌托邦,一场葬礼已经结束,一次日食将被见证。

《浪的景观》:似乎是为延续世纪末的旧梦,“我”和群青加入新世纪弄潮儿的队伍,在迪美地下城盘下档口,做起服装生意。在时代浪潮中,友情、爱情、金钱和梦想被高高举起,又迅速被席卷,留下一地泡沫。当“我”站在沙滩上的金字塔面前,却决定不再做一个困在回忆里的受害者,而是伸长手臂,向宇宙发出勇者的信号。

《明日派对》:午夜电台的音乐节目主持人张宙,像一段没有形态的波段,连接起“我”、王鹿、潇潇和“作战指挥部”一群人的友谊,我们遍历世纪初的上海、南京、北京和台北,在虚拟时空、在长江口湿地,试图搭建一个关于音乐梦想的“明日派对”。然而在时代的挤压下,一切似乎难以维系。劫后余生的人们顺流而下,心怀感激,在河的这边靠岸,向河的那边挥手。

《浪的景观》只有三个中篇,它的体量比我想象中小一些。要说这三个故事,必须要提一提周嘉宁2018年的一个中篇《基本美》,《浪的景观》的叙事风格和文字风格延续了《基本美》。我觉得《基本美》算是周嘉宁写作上的一个转折点,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内容表达上的转变。在周嘉宁之前的作品中,能感觉到周嘉宁有很重的参与感,文字中处处可见她的经历,周嘉宁以一种极其敞亮的态度,与其说是写小说,不如说在书写自己,情感浓度极大。到了《基本美》,周嘉宁退出了小说,加重了社会事件在小说中的比重,她开始以旁观者的角度写作。

这里面有她自己的经历吗?应该有,但因为周嘉宁这些年在社交平台上的隐身,已经感受不到,以至于第一次读《基本美》我有些难以适应,觉得它不对,我找不到接近它、进入它的路径,它不像周嘉宁之前的作品是顺滑的、浓烈的、贴近读者的,而是有一种遥远的平静感,需要打破对周嘉宁原有的印象,以一种全新的阅读思维来阅读。

二是语言表达上的转变。周嘉宁之前的文字非常自我,到了《基本美》,文字明显转向了克制,它是清洁的、干燥的,每一次读都觉得好,感觉自己在阅读过程中变得洁净。也是从这篇小说开始,我觉得周嘉宁像从一个用文字拍电影的人变成了用文字拍纪录片的人。

说回《浪的景观》这本书,它忠实地记录了千禧年附近的那些日子,有博客、MSN、电台,有摇滚、磁带、打口碟,有白色的朴树、蓝色的叶蓓、红色的尹吾。那时的年轻人在大厂时代到来前,接受了最后一波文艺的洗礼,大家怀着巨大的热情谈论文学、电影、音乐,无所畏惧地接纳兴趣相投的所有人成为自己的朋友。那时的文艺,是真诚而自然的,它是年轻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想起播客“跟宇宙结婚”有一期聊磁带,刀夫老师说他1996年大学入学时,大半新生的背包里都揣着黑豹和唐朝第一张专辑的磁带,这两张专辑都发布于1992年,四年后的年轻人们仍然在听它们,会在宿舍里酒过三巡后大合唱唐朝——想到这一幕我的汗毛立了起来,又激动又庄严。对,那时就是这样的!

读得百感交集。我总觉得小说描述的世界没有逝去多久,其实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3.《王能好》

《王能好》是魏思孝的最新长篇小说,以一个农民的出走、回归和意外死亡为线索,编织了一幅当代乡村生活的浮世绘,写了王能好在老家的七天生活。这七天是他余生中最后的骚动,最后的活力,最后的对世界美好的向往。七天过后,王能好还是四十五岁,却已经进入了暮年。

魏思孝构建了他对乡村生活的观察和理解,即更为普遍的乡村人物面对命运播弄之后的无能为力,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试图与生活建立联系,都遭受了生活的捉弄和嫌弃,这些人物的困境不仅在物质上,更表现在精神生活的困乏。

王能好,山东淄博人,生于1969年,卒于2019年,享年五十。

他自幼多话,学历高小。他种过地,打过工,会盖房,干过装修,能熟练使用各类农具,不擅用与电有关的器械。他性格散漫,爱自由,不愿受人管束,三十岁前跟着建筑队四处盖房,三十岁后在劳务市场打零工。

他不抽烟,喜喝酒,酒后性情乖张,爱骂人。他能吃苦,不怕受累,为人节俭,不爱花钱,靠双手和汗水,死后留下三十余万存款。兄弟三人,他排行老大,一生为家里盖了两处新房,让两个弟弟成家,自住偏房一间。他话多讨嫌,成年后相亲多次,命无姻缘。

应该说《王能好》是目前魏思孝最好的作品,无论是作品本身的写作方式、语言,以及透过在文字中的思考和深度,应该说是目前他最成熟的作品。

我所说的成熟,是魏思孝在写作摸索中找到了自己的文学故乡,确认了自己的写作风格。尤其是他的“乡村三部曲”,他的笔下大都是淄博的故事,是辛留村的故事,可以说淄博就是他的文学故乡,多年以后,或许就像莫言与高密,刘震云与延津一样,他们将会成为魏思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另一种就是写作风格的确认,从早期我觉得在学习和模仿王小波、曹寇,到后面的“乡村三部曲”我觉得他更多的是在刘震云的作品中寻找隐秘的师承。同时,又有自己的风格,语言节奏、叙述方式,都已经能够让读过魏思孝的朋友,轻松地辨认出他的作品。

《王能好》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围绕一个四十五岁的光棍,从家离开外出打工,到因为三弟死亡,回村办理丧事的几天的事情展开。回到村里以后,与村里的人发生交织在一起的事情。所以小说中,以王能好为主线,进而牵扯出了村里的很多人的故事,周东山、陈玉香、罗宇、吕长义等等。这些人年龄各异、经历不同,但他们共同构成了这个村庄的全部。

生老病死,悲欢离合都在魏思孝的笔下上演。所以这虽然是写王能好,其实也在写王能好这个村庄的众生相。

不过,作为串起整个故事的主人公,王能好的刻画无疑是成功的,而对王能好人物的刻画,也体现了魏思孝的野心。

故事里的王能好,是一个有着复杂性格的人,他身上有着鲁迅笔下的阿Q精神,尤其是“给主席提鞋”那一段,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有时候絮絮叨叨,又像祥林嫂。

但这些絮絮叨叨背后,是王能好的各种计划,从中将一个矛盾,活灵活现的农民形象刻画得真实,出彩。王能好的矛盾体现在他的善良、势力、吝啬、小算盘,同时又有些不切实际的梦想。这或许就是当下农村农民的集体肖像。

所以,魏思孝不仅仅是在为王能好立传,写墓志铭,也是在为当下凋敝的农村的集体肖像。

透过《王能好》,可以看到凋敝的农村,那里的人每天在生活中奔忙,老年人行将就木,罹患病症。年轻人在漂泊和挣扎中看不到希望。

《王能好》中的魏思孝,用短句,用干脆的文笔,写出了农村的残忍,那些被我们忽略的人的无聊、绝望、孤独、挣扎的生存境遇。尤其是在小说中的几处描写,比如王能好在北京被骗后,逃出来那个春节的孤独与落寞,比如最后醉酒驾车被撞那种宛如宿命般的死亡。

《王能好》里的魏思孝有些残忍,但这种残忍中透出的是对农村的关怀,其实也是一种悲悯,而这也是我说的《王能好》是目前魏思孝写的最好的小说。不再满足于讲述一个故事,而是对社会,对这个世界更多的思考与悲悯。《王能好》看名字“王能好”,他能好吗?这个村庄会好吗?这个世界会好吗?这种暗暗的隐喻,或许也是这部小说里的思考。

不过尽管《王能好》已经写得很好,还是能够从中看到很多模仿作家的痕迹。比如在火车上拜把子那一段,还有吕长义一节最后的结尾,有着非常强烈的刘震云作品的影子。

还有逃出来后,回忆春节的吃食,可以说跟余华《许三观卖血记》里面一段爆炒猪肝如出一辙。不过,从他的写作中,也可以看出魏思孝深刻的农村观察,据说他一直住在淄博的农村,那些日常的对白,如果没有对农村的长期观察,仅仅靠模仿是写不出来的,还需要深入的对生活的观察,这一点对于写作者来说,其实也非常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