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调解速裁团队法官刘秀琴、法官助理魏凯收到锦旗和感谢信,对二人通过网络平台耐心帮助调解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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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被继承人吴某婚后育有一女吴某某,后离婚又再婚,再婚后未生育子女。2022年4月,吴某因病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吴某的继承人有其母亲王某、女儿吴某某以及再婚妻子刘某,上述继承人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王某、吴某某将刘某诉至安次区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吴某遗产。

收到原告诉讼材料后,刘秀琴指派魏凯分别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二原告在北京居住,被告在内蒙古居住,均不在廊坊本地,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前期送达、沟通全部通过网络和电话进行。由于被继承人经过两次婚姻,且长期不和父母、子女共同居住,导致该案中原被告对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产生不同意见。对此,为了查清遗产,依据原告的申请,魏凯先后到廊坊多家银行、车辆和房管部门,并到北京相关部门调查被继承人遗产情况,最终查清了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车辆以及抚恤金、丧葬费等遗产情况并得到原被告认可。

在后续的调解工作中,考虑到原被告均在外地,且被继承人母亲王某年事已高,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解决纠纷,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决定利用“冀时调”系统通过网络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针对被告所称的被继承人生前向其借款数万元的认定以及抚恤金的分配产生争议,刘秀琴和魏凯向双方详细阐明《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并从情理方面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各得其应有份额。

在抚恤金的领取分配方面,原告要求被告先按照调解确定的分配份额签订抚恤金分配协议后,5日内给付被告应得款项,但被告要求其签订抚恤金分配协议的同时,原告履行给付义务。为了消除双方的疑虑,魏凯提出了由法院主持双方履行的意见,被告将签署的协议邮寄至法院,原告向被告支付相关款项后到法院领取协议书,双方均同意并顺利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我院持续推动“廊坊经验”重塑工程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方便快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优势作用,加大诉前调解纠纷力度。同时,积极借力信息化建设成果,针对外地当事人以及其他不便来法院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充分利用“冀时调”等线上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切实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便利方式和渠道,收到了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