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持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359套, 调配1000套公租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城市新市民创业就业提供安居保障。

3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提升住房保障和物业服务水平是乌鲁木齐市2023年实施的十二件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我市落实国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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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大厅窗口,居民正在办理业务。

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635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595套,经开区(头屯河区)1536套,高新区(新市区)2189套,米东区39套,主要解决四个区内产业园区的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乌鲁木齐将陆续从现有可分配的春和隆盛园等保障房小区中调配1000套公租房,解决在我市创业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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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大厅窗口,居民正在办理业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姜拥军说:“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在办理开工建设的相关手续,预计6月底前陆续开工建设,整个建设工期三年。另外调配的1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根据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需求,尽可能在就近的公租房小区进行调配,符合条件的人员目前就可以在各区县和市级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办理了。”

据悉,2017年建成的春和隆盛园,拥有3804套公租房。今年预计可调配出700多套公租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小户型为主,保障对象不限户口,不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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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更加广泛,既能够适应新市民、青年人的承受能力,也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租住需求,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乌鲁木齐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了多种住房供给形式的改革和尝试,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式住房“保障网”,精准保障不同群体住房需求,为广大居民创造“住有所居”“优其所居”的多种选择。(文/图记者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