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一大队民警在新新线6公里2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名酒驾人员。驾驶员姓陈,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7mg/100ml。陈某当时所驾车辆没有交强险,因此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做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合并罚款39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所驾机动车被暂扣。
3月17日上午,陈某来到机动一大队接受处理,当民警问陈某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来接受处理时,陈某道出了自己“苦衷”:陈某当时所驾车辆是从朋友戴某借的,车的交强险过期了,来大队处理必须把交强险交上,但在谁投保交强险的问题上陈某与戴某发生了争执。陈某认为车是戴某的理应由戴某投保交强险,戴某说车是自己买的二手车,自己也不懂车,不知道保险过期了,并强调车是陈某驾驶时被交警查扣的,理应由陈某处理交强险并把车取回来。二人因为此事闹得很不愉快。最后,陈某不得已花了1430元投保交强险,之后,来机动一大队执行对自己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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