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有时候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并非问题不存在,更多地是缺少制约和监督。因此,要“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重视研究不同意见,认真进行分析”,简单讲,就是要做到真听意见、听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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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坚持选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政治素质是领导素质的核心,知识素质是领导才能的基础。对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差、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以权谋私的干部,不但坚决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要果断地调整下来。

第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在深入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上下功夫。要准确识别干部,就必须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方法,进一步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又注重考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既考察干部在本单位工作的表现,又了解他们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情况。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形成科学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坚持民主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科学界定一把手的用人权和责任,对一把手在动议、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用权行为作出具体规范,对容易出现问题的行为作出相应规定。要实行干部任用备案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制度、上级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制度,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第四,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机制,在加大对反映的问题的查核力度上下功夫。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和覆盖面。

第五,严肃干部纪律,在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下功夫。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强化选人用人责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具有重要作用。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方式,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论是上级组织还是下级单位,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人员,都要做到谁失职谁负责,避免出问题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