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东网、星岛网等港媒消息称,2019年9月29日,位于金钟的香港特区政府总部外发生暴动,12人被控参与暴动罪。今日(25日),这12名被告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8至63个月不等。法官郑纪航批评他们光天化日之下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地违法挑战特区政府的运作核心,判刑必须具阻吓性。

据东网报道,12名被告依次是冯嘉文(42岁,电脑技术员)、欧阳志坚(45岁,广告从业者)、古家华(31岁,测量员)、李德轩(28岁,程序设计员)、张馨文(23岁,学生)、谭宇权(25岁,客户服务员)、陈澍峰(23岁,学生)、邱伟涛(27岁,商人)、林昊生(25岁,学生)、林耀俊(26岁,学生)、谢达志(31岁,医生)及陈海蓬(28岁,商人),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位于金钟的香港特区政府总部外参与暴动。除冯嘉文及陈海蓬审讯后被定罪外,其余10人均认罪。

法官判刑时表示,参与涉案暴动的人超过500人,他们在光天化日下筑起伞阵,向政总投掷硬物及汽油弹,还破坏公共财物。即使水炮车出动,他们仍然没有散去,恶意挑衅及攻击特区政府。

报道称,法官形容他们目无法纪。若非执法人员及时展开拘捕行动,暴动很可能会愈演愈烈。而政总代表香港特区政府运作核心,示威者挑战香港特区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法官称,判刑必须具阻吓性,实时监禁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