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立“办事不找关系 用权不图好处”高标准营商环境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广,推动全省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3月31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董永军介绍了全省税务系统推广《“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有关情况。

《指南》共分为5个部分,包括税务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禁办事项清单和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税务权力事项清单:从所有涉税费业务中,按照高频、热点的原则,筛选出常用事项11类,共35项作为第一批事项进行公布,清单中的每一项内容均可通过对应的二维码快速了解业务办理流程。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根据不同业务列举了“窗口办”“网上办”“掌上办”“银行办”和“咨询热线”5种办事渠道,并通过二维码将办税服务厅进行导航展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渠道方式。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采用通俗语言,通过“需提供要件”“办理路径”“办理时限”和“温馨提示”4个模块,整合涉税费业务办理要素,将办事规范化繁为简,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阅读并理解。每个业务均设置二维码,纳税人缴费人扫描后便可看到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的详细操作步骤。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从什么情况不能办和什么行为不能办两个角度,列举9项禁办事项并注明了相应禁办情形。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明确容缺办理的7项业务,注明容缺资料来源渠道和补正期限,提示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容缺办理机制进行材料后补,让政策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