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厂变为“兵工厂”造的数千支塑料枪被认定为枪支

“我造的‘枪’能装备一个师。”黄河用带有浓重闽南口音的普通话自嘲地说,“但我认为我无罪,我还要继续申诉。”

黄河是福建晋江人,仅有初中学历的他,早年在国企做电工,下岗后和朋友先后开办过弹簧厂、塑料厂。

2011年4月,黄河的一个下游经销商在河南许昌被警方抓获,之后黄河进入警方视野。当年7月,黄河被刑拘,警方查抄他的玩具厂时,起获了近两万支塑料玩具枪,后认定其中6103支是具有致伤力的枪支。

2012年,因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黄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上诉后被驳回。

黄河被抓后,黄河牌玩具枪在市场上逐渐消匿。不过,随着短视频社交平台的兴起,又有一些人在社交平台上展示其拥有的黄河牌玩具枪,称其为“情怀玩具”。还有很多账号在发布玩具枪视频时,加上#黄河玩具枪#作为标签,而黄河辨认后指出,只有个别的是出自他的玩具厂,其余大多都是蹭热度。

2022年12月6日,经过4次减刑后,服刑11年5个月的黄河刑满获释。此时,黄河已67岁,他决定继续申诉。

生于1955年的黄河曾是福建晋江市智高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玩具火车和玩具枪的制造与销售。2011年7月7日,黄河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刑拘。

泉州中院于2012年12月20日作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智高玩具公司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黄河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泉州中院认为,犯罪单位智高玩具公司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被告人黄河作为该公司主管人员,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案发后,有媒体在报道时,将智高玩具厂称为“兵工厂”。

狱中申诉被驳回

黄河坚称无罪,选择继续上诉。

为什么玩具枪也能算是枪,它又没有火药?

按《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所以有没有火药并不是枪支认定的标准!

我觉得这个玩具厂负责人有点生不逢时。要是现在的话,或许可以根据文件豁免。比如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打击犯罪、判处判刑的目的是——惩恶扬善。

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不应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