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指出,全面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由此可见,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势在必行,势必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全面加强政府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提高政府效能。机关效能建设必须认真抓好机关的制度建设,并逐步建立职能清晰、管理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机关制度体系,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推进机关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激励的长效机制,是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的根本。
二是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效能。首先,明确政府在社会中定位,调整政府职能与市场、企业、事业、社会以及政党的关系,真正做到该管的事政府坚决管好,不该管的事政府不干预。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把市场失灵作为界定政府职能的基本依据。政府职能应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界限内,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是建立一支“干字当头”的高精尖政府机关队伍,提高政府效能。李克强指出中国改革发展的一切成就,都是干出来的。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来说,为人民干事是天职、不干是失职。广大干部要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求真务实,干字当头,干出实打实的新业绩,干出群众的好口碑,干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勤政廉政的政府机关队伍,是全面提高政府效能的核心。
四是建立健全配套的效能监督监察体制。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投诉与监控机制,首先要在不同地方和领域搭建不同的投诉通道和平台;其次要以效能投诉中心为核心,整合资源,构建不同投诉平台的衔接机制,保证案件“件件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建立健全配套的效能监督监察体制,是全面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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