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根据《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022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二)技术转移输出方

2022年度泰安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输出,经技术合同认定免税技术交易额的法人单位。

二、补助程序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组织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输出方单位申报,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资金补助汇总表(详见附件),于4月2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word及PDF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补助单位及补助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市财政局。

三、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补助资格,并实行追溯追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造假行为依法依规纳入科技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