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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房产是普通家庭的主要财产,父母为了子女结婚,往往倾注了毕生财产给儿子买房,小两口结婚感情甚笃,儿子将婚前的房产送给了媳妇,感情变化如浮云,当面临离婚,送出去的房产能否要回来呢?我们以真实案例在合肥律师税务师刘志汉运营号里,分享这方面知识和技巧。
★案件概况★
2011年4月14日王某某家里以他的名义,从开发商处购买位于坐落于滨州市渤海路某小区的房产,面积98.76平方米总金额347011元,随后办理了权利人为王某某的房产证。
2018年1月29日王某某与孙某某登记结婚,婚后王某某与妻子孙某某一起。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对坐落于滨州市渤海路某小区的房产,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该房产过户给其妻子孙某某单独所有。
王某某与孙某某两人因感情不和原因,已另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已立案受理,离婚案件尚在审理中。王某某要把当初送给孙某某的房产要回来,孙某某不同意,孙某某称双方找中介协商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在孙某某名下,她同意接受并完成了赠与。王某某向法院起诉,撤销其送给孙某某的房产行为。
★我们的疑问★
婚后老公将婚前购买的房产,送给老婆办理了过户,可以反悔要回来吗?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2)鲁16民终1520号
★通过案件学习我们需要的法律知识★
婚后老公将婚前购买的房产,送给老婆办理了过户,可以反悔要回来吗?
现实中男女相识交往后,在准备结婚前,往往一方就买好了结婚的房产,这种情况房产归属,属于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两人结婚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不随着结婚以及结婚时间的变化,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譬如像房产、车辆、首饰等财产,送给另一方,这在法律上叫做赠与,这送出去的东西,如果反悔可否要回来呢?就像前述案例中的王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个人所有的房产,送给了他妻子孙某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孙某某取得了产权证。
送出去的房产可否反悔要回来呢?合肥律师刘志汉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前述案例中王某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至孙某某名下,孙某某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完成了赠与合同,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赠与财产的权利已实际转移。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因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某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房屋已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赠与财产的权利已发生转移,依据法律规定,王某某对赠与房屋已不享有撤销权。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对王某某要求撤回赠与行为,都没有给予支持。
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对于财产赠与需要慎重考虑,特别是婚姻家庭建立时,大多数年轻人的财产,都是来源于自己父母,当取得父母给予的财产譬如像房产这样的大额财产,在赠与送给恋人朋友时,建议慎重或征求父母的意见,再做决定,这样也避免纠纷的发生。
合肥律师刘志汉在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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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每一步走得正确,确保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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