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名编剧史航被多名女性指控性骚扰,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史航在5月1日晚间发表了一则回应,否认了自己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同时表示对给自己相识的女性带来的感受感到歉疚,并称正在寻找妥当的办法还原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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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回应并没有平息舆论的愤怒,反而激起了更多受害者的联合发声。5月2日,五名指控史航的受害者通过澎湃新闻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 ,不认同史航的回应,并要求他公开向全体受害者道歉。声明中还附有部分可以证明史航有实施性骚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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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反映了我国当前性骚扰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首先,性骚扰是一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身体自主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不是一种情绪或误会。我国《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了禁止性骚扰,并赋予受害人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因此,史航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愿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性骚扰,也不能以保护隐私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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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性骚扰往往发生在存在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如师生、上下级、嘉宾工作人员等。这种权力不对等使得受害者难以当场反抗或及时举报,也使得行为人容易滥用自己的权力进行骚扰。因此,史航不能以自己在文化艺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来为自己辩解或威胁他人,也不能以自己是“好人”或“意见领袖”来误导公众或粉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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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性骚扰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和社会困境,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和信任受害者的发声和诉求,给予他们同情和帮助,而不是质疑和污名化他们。我们也应该呼吁有关机构和部门加强对性骚扰问题的预防和惩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救济机制,保护妇女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总之,史航的行为是一种对他人人格尊严和身体自主权的严重侵犯,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违法行为。他的回应是一种逃避和推诿,不利于解决问题。他应该诚恳地向所有受害者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试图用自己的名声和地位来掩盖事实或影响舆论。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对性骚扰问题保持高度关注和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受害者维权和寻求公道,反对任何形式的为性骚扰开脱或包庇的言论和行为。我们也敦促有关机构和部门加大对性骚扰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力度,严惩性骚扰者,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性骚扰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重、平等、安全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发展和表达自己。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文明进步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