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皮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坚持整治力度不减、行动措施不消的工作方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超限超载、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查获了一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查获经过

2023年05月16日20时许,高某某驾驶冀J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南皮县双庙村内道路1公里211米处,因饮酒后驾驶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高某某进行酒精测试。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查询,2011年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高某某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南皮县交警大队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

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拘”!唯有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 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交警提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更为严厉的处罚。“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家人和所有交通参与者负责”,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面临的终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