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5000元/年

副会长:3000元/年

理事:2000元/年

会员:2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缴纳方式为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郑州市戏迷协会

开户行:工行郑州城东路支行

帐号:1702220209200041673

三、会费开支范围

1.为会员提供基本服务项目:……

2.开展党建提供工作经费:……

3.协会运转经费办公必要支出:……

4.其他在会费中列支:……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涉及投资等重大项目由理事会集体决策。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并公布。

本办法经2023年5月27日郑州市戏迷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