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AutoRegs|JT/T 1095-2022英文版翻译《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
Flame resistance of commercial bus interior material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M2 类、M3 类中的 B 级和Ⅲ级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校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 本文件。
GB / T 2406. 2—2009 塑料 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 第 2 部分:室温试验
GB / T 5454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氧指数法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 T 8626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 / T 862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 / T 10707 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
GB / T 11785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 / 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 T 20285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GB / T 32086 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JT / T 1094 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 / T 15089、JT / T 109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氧指数 oxygen index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入 23 ℃ ± 2 ℃ 温度下的氧、氮混合气体时,恰好维持材料燃烧的最小氧浓度,以体积分数表示。
[ 来源:GB / T 2406. 2—2009,3. 1,有修改]
烟密度 density of smoke 材料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发烟量的量度,用透过烟的光强度衰减量来表示。 [ 来源:GB 38262—2019,3. 5]
烟气毒性 smoke toxicity 烟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引起损伤或伤害的程度。 [ 来源:GB 8624—2012,3. 19,有修改]
熔融特性 melting behaviour
材料受热辐射影响,呈现出熔滴、起泡等现象的特征。
耐油性 capability to repel fuel or lubricant
材料与燃油接触作用下,保持不被浸湿的能力。
营运客车内饰材料 commercial bus interior materials 营运客车车内使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
注:营运客车内饰材料不包含电器件( 如空调总成控制开关、线束、电器控制面板、导航仪、收音机、DVD 模块、行车组合仪表等各种电器模块)、灯具、转向盘、安全气囊( 帘)、车身阻尼垫及外层为金属材料内层为非金属材料的夹芯板。
3. 7
单一材料 single material
由同种材料构成的均匀整体材料。
注: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 例如缝纫、 焊接、 铆接),这种材料不认为是层积复合材料,每种材料均属单一 材料。
[ 来源:GB 8410—2006,2. 3,有修改]
3. 8
层积复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l 两层及以上相似或不同材料,其表面之间由熔接、粘接等不同方法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 来源:GB 8410—2006,2. 2,有修改]
4 技术要求
4. 1 材料分类
营运客车内饰材料应按表 1 中的应用材料、包含内饰材料及使用部位进行分类。
内饰板材 顶盖内饰板、侧围板、后围板、行李架、乘客区风道、仪表台本体、门护板、卫生间壳 体总成
铺地材料 地板覆盖物、行李舱覆盖物、地板基材
弹性软垫材料 坐垫、座椅靠背、头枕用弹性软垫
纺织材料 座椅面料、窗帘、遮阳帘及其他装饰性织物
皮革材料 装饰或包覆用皮革( 不含真皮)
座椅用塑料材料 车内塑料座椅及座椅塑料背板
保温、隔热、降噪、 减振材料 发动机舱、动力电池舱和车体用保温、隔热、降噪、减振等内饰材料
连接材料 铰接车的伸缩篷
其他内饰材料 护栏、扶手、安全带织带、 窗立柱包覆件、 上下窗框包覆件、 装饰用灯罩、 仪表台组 件、密封条、座椅附件、乘客区发动机舱和车内其他内饰件
4. 2 阻燃特性要求
4. 2. 1 营运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特性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4. 2. 2 内饰材料尺寸应按其零部件装配在车内面向乘员方向的投影,所覆盖的最大矩形进行测量。
4. 2. 3 满足下列最小尺寸要求的内饰零部件应进行阻燃特性试验: a) 宽度不小于 100 mm、长度不小于 356 mm 的内饰零部件;
b) 宽度不小于 100 mm、长度小于 356 mm 但不小于 138 mm,且车内累计使用长度不小于 1 000 mm
的同种内饰零部件;
c) 宽度小于 100 mm 但不小于 20 mm、长度不小于 356 mm,且车内累计使用长度不小于 2 000 mm
的同种内饰零部件。
4. 2. 4 若内饰零部件含有空洞,且无空洞部分不满足最小尺寸要求,可不进行试验。
4. 2. 5 当内饰零部件可拆分为单一材料和层积复合材料时,拆分后的材料分别应按表 2 的要求对试 验结果进行判定。
示例:
如侧围板由 PVC 蒙皮包裹 PP 板材组成,拆分后 PVC 蒙皮依据表 2 第 5 项“ 皮革材料” 中的“ 其他” 技术要求进行判定,PP 板材依据表 2 第 1 项“ 内饰板材” 的技术要求进行判定。
4. 2. 6 同材质、同工艺、同厚度、同生产厂商的内饰材料运用于多个使用部位时,技术要求应涵盖该种 内饰材料所有使用部位的最高限值要求。
5 试验方法
5. 1 试验样品取样
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取样。
5. 2 水平燃烧
按 GB 8410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3 垂直燃烧
按 GB / T 32086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4 氧指数
5. 4. 1 纺织材料按 GB / T 5454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4. 2 橡胶材料按 GB / T 10707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4. 3 塑料、纤维增强塑料、皮革材料等其他材料按 GB / T 2406. 2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4. 4 进行内饰材料的氧指数试验,可采用 GB / T 2406. 2—2009 中第 10 章简捷方法 C,并在试验报告 中说明。
5. 5 烟密度
按 GB / T 8627 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用烟密度等级进行表示。
5. 6 燃烧性能等级
按 GB / T 11785 和 GB / T 8626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7 产烟特性等级
按 GB / T 11785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8 烟气毒性等级
按 GB / T 20285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9 熔融特性
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试验。
5. 10 耐油性
按附录 C 的规定进行试验。
6 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实施。
附录A
( 规范性)
试验样品取样要求
A. 1 取样方法
A. 1. 1 试验样品按照单一材料及层积复合材料的要求可以从内饰零部件上直接裁取。 当不满足取样 尺寸时,可用原料按相同工艺和生产流程制成符合标准尺寸的样品。
A. 1. 2 内饰零部件为单一材料时,当实际厚度小于表 A. 1 中要求的厚度,试验样品厚度为实际厚度;
当实际厚度大于表 A. 1 中要求的厚度时,可采用截取方式或相同工艺和生产流程制成符合表 A. 1 尺寸 的样条,且需要在报告中说明。
A. 1. 3 内饰零部件为层积复合材料时,当实际厚度小于表 A. 1 中要求的厚度,试验样品厚度为实际厚度;当实际厚度大于表 A. 1 中要求的厚度时,可采用机械方法对非暴露面进行切削,使包括暴露面在内 的厚度为 13 mm。
A. 2 样品制取尺寸和数量要求
内饰零部件的试验样品制取尺寸应符合表 A. 1 的规定。